浅谈防火门监控系统应用解析

2017-05-31    来源:    作者:天龙电子科技  浏览次数:15420

关键词:防火门监控器、防火门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联动电动闭门器、消防联动、门磁开关、电磁释放器


一、前言

   防火门监控系统是监控建筑中防火门工作状态与联动控制的新型监控系统,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支独立系统。自2014年5月1日《火规》颁布实施以来,防火门监控系统开始在工程应用中使用。由于国家有关部门现未出台验收标准规范,未明确场所常开或常闭防火门类型、联动方式,给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等带来诸多问题,造成一定认识不同和误区,针对以上问题,笔者进行多方面调研和结合多年防火门监控系统工程实际应用案例,对防火门监控系统产品工程应用现状进行简述,并对设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阐述个人看法及建议。

二、系统组成

   根据国家标准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其系统由防火门监控器、门磁开关、防火门现场监控装置、电磁释放器、电动闭门器等组成。参见下图两种方案,图一为一体式方案,门磁开关和模块一体化产品,联动闭门器和模块一体式,2016年7月份,由高规组组织生产厂家,在沈阳召开讨论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文件。图一为一体式方案,产品由一体式防火门监控模块(门磁开关)、一体式联动电动闭门器等组成。图二为分体式方案,门磁开关、电动闭门器、现场控制装置(模块)分开设计的产品。


(图一)


(图二)

三、应用场所和技术要求

3.1防火门具有防火、隔烟作用。为保证防火门防火分隔作用,2015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5.1条规定: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为保证防火门阻止烟气扩散功能的发挥,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5.1条规定:防火门关闭后应具有防烟性能。

为了有效地指导防火门监控系统的工程设计,在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家标准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各疏散通道防火门状态,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由此可见,建筑中设置的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除了要能自行关闭外,还要确保闭合到位。从目前工程应用的情况来看,建筑中防火门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普遍存在因防火门部件机械闭门器、顺序器等配件损坏,造成防火门无法关闭或关闭不严的现象。为了有效控制建筑中常开或常闭防火门的关闭,并监管所有防火门(包括常闭防火门)的工作状态,必须设置相应的监测及控制新型防火门监控系统,对建筑防火门进行统一管理,发生火灾时,应接收火灾报警系统发出火警信号,联动关闭常开式防火门,并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


3.2强制性国家标准设计依据

2014年9月出版发行的与国家标准GB50116-2013配套使用的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4X50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给出防火门监控系统典型工程设计示例及产品系统部件的安装要求,以供设计人员参考。


3.3产品现状与分类

目前,我国防火门监控系统,主要生产厂家集中在泉州、广东、北京、上海、沈阳、成都等地区。产品主要分类由三大类型,第一类由防火门现场监控装置、电磁释放器、电动闭门器、防火门监控器、监控分机等组成。第二类由防火门现场监控装置、一体式电动闭门器、防火门监控器、监控分机等组成。第三类由输入输出模块、电磁释放器、电动闭门器、防火门监控器、应急电源等组成。主要生产厂家类型为火灾自动报警厂家、电气火灾报警系统、电气元件、五金配件厂、报警集成商等。目前已有多家企业的产品按照国家标准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的规定,通过了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的型式检验,并逐步投入实际的工程应用中。


3.4部份区域或场所设计存在着误区

目前,在部分工程的设计环节,由于设计人员对防火门监控系统工作原理及相关标准规范缺乏充分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设计误区,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从而影响了系统正常发挥。常开和常闭门设置位置和界定在图纸应用案例未清楚标示,根据相关标准,原则上经常人员出入场合,包括防火分区与防火分区、电梯门口、疏散通道,建议采用常开式防火门。楼梯门口建议采用常闭式防火门。子母门应根据防火门常开或常闭门性质进行统一选配,不应子门为常闭、母门为常开的误区选配。不是所有防火门都应配置防火门监控,配电室、贵重物品室等防火门除外。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已作明确规定,除疏散通道外防火门,可以不设防火门监控系统。


3.5防火门监控设置定位

目前,很多工程项目只针对建筑中设置的常开防火门进行监控与联动,确认火灾后,联动控制常开防火门关闭,并接收防火门闭合的反馈信号,而未设置监视常闭防火门的开启、关闭、故障状态。  通过对工程项目中防火门应用场所情况的现场调研,发现因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其他人为障碍物等原因,而造成防火门不能正常闭合的问题比较突出。当发生火灾时,防火门未能起着防火隔烟作用,给人员逃生安全构成威胁。

由于缺乏必要的监控手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不能及时掌握现场存在的问题,导致存在问题的防火门不能得到及时的维护,从而影响防火门应有的功能。因此,在实际工程设计时,防火门监控系统监控范围,疏散通道上,应设置所有常开、常闭防火门进行监控,才符合满足强制性规范《火规》。  实现常开防火门“即监又控”,常闭防火门“只监不控”。


3.6不正当替换产品

有部份建筑物项目,采用传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替代新防火门监控系统的现象。现行国家标准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4.2条规定控制器监视的除火灾报警、故障信号之外的其他输入信号应作为监管信号管理。

如果在实际工程设计中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替代防火门监控器,常闭防火门开启的故障信号应作为监管信号管理。国家标准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5.2.6.2款规定,当有监管信号输入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监管报警声、光信号,且声信号仅能手动消除。由于实际使用的常闭防火门也是允许人员通行的,当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监视防火门的工作状态时,一旦常闭防火门打开,火灾报警控制器应发出监管报警声、光信号,而且此声报警信号必须人为手动消音才能解除,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将不断处理声报警信号的消音,严重影响值班人员的正常工作。

国家标准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标准,4.3.1.9款规定监控器应有防火门故障状态总指示灯,防火门处于故障状态时,该指示灯应点亮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1m处)应在65~85dB之间,故障声信号每分钟至少提示一次,每次持续时间1~3s。当开启的常闭防火门闭合后,防火门的故障状态消除,防火门监控器又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故障声信号提示音解除。也就是说,国家标准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中关于防火门故障声信号的规定,是根据防火门监控系统特殊的功能需求确定的,更加符合实际工程应用的需要。  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架构的要求,消防联动控制器只能连接与消防联动控制相关的现场部件。由于常闭防火门的闭合信息不属于消防联动控制的范畴,消防联动控制器不能连接用于监测防火门闭合状态的监视模块。如果在工程应用过程中使用消防联动控制器替代防火门监控器,按照现行国家标准GB16806-20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4.2.2.5款的规定,一旦常闭防火门打开,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声报警信号也需人为手动消音才能解除,同样影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正常工作。  

防火门监控系统作为监控建筑防火门专用独立监控系统,其界面显示更能直观地反映防火门的使用情况,单一的控制功能可以实现对常开防火门的可靠联动控制,同时防火门监控器的专有功能更加符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因此,在实际工程设计中,应选择专用的防火门监控器,而不能采用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替代。


3.7防火门监控系统未纳入CCC强制性目录

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准入制度要求,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产品,可以进入市场销售,因防火门监控系统属于新型产品,未纳入国家CCC强制性目录,所以未能办理CCC工厂认证,详情可登入中国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了解,笔者呼吁为更规范市场和产品一致性要求,有关部门应尽快将防火门监控系统纳入CCC强制性目录。


3.8联动控制关闭常开防火门设置误区

部分工程防火门监控系统的联动控制逻辑编程设计得过于复杂,需要火灾报警控制器与防火门监控器按照特定通讯协议通信,并根据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情况确定防火门关闭的场所范围,给具体的工程实施带来了一定的厂家协调困难。包括某些火灾报警系统厂家,鼓吹消防一体化产品,目前没有任何法规强要求采用一体式报警产品。增加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要求,给工程各报警系统联动问题。笔者建议甲方确定火灾报警供应商时,应要求供应商免费公开通信协议,方便其他子系统联动需求。建筑中设置的防火门在火灾发生时,应能自行联动关闭,这是防火门监控系统联动控制逻辑编程的依据,由于建筑发生火灾时,火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确认火灾后,应关闭建筑中设置的所有常开防火门,以发挥防火门防火分隔的作用。这里需要说明一点,常开门联动关闭后,可通过人工推拉打开防火门,方便人员通行。因此,在具体的防火门系统联动控制逻辑编程设计时,建议采取以特定防火区设置输入输出模块作为联动触发信号与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或由一只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作为系统的联动触发信号,以及以火灾探测器作为联动信号输出点,由防火门监控器联动控制建筑设置的所有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控制模式。不需要以楼层为定位起火点,关闭上中下楼层常开式防火门的设计和验收误区。

四、结束语  

   防火门的设置不当与管理不善,在事故发生时,极有可能因防火门的损坏造成拥堵、摔跤等阻塞安全疏散的现象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火灾中,因防火门未按要求关闭,而导致人员死亡率上升趋势,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因此,国家主管部门出台了,强制规范标准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于2014年5月1日实施,作了明确要求,“各疏散通道防火门,开启、故障状态应反馈至防火门监控器”。表示是一个独立系统,而不是由简单输入输出模块、火灾控制控制器等简单组合就可以胜任。具体实施方案上述已简述相关法规依据。新型防火门监控系统,对防火门在线监控与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确保人员从楼梯疏散通道顺利通行的安全性,并实时监控常闭式防火门,平时的状态信息,并反馈至安装于消防控制室内防火门监控器,由值班人员进行监督与维护,因此,对于防火门工作状态的实时监控管理,应是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有效监管建筑中设置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建筑中应设置专用防火门监控系统,并根据防火门监控系统的报警情况,对出现故障的防火门及时检修。保证防火门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29364-2012《防火门监控器》

GB4717-2005《火灾报警控制器》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天龙科技〈产品选型设计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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